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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哈马降低部分商品消费税和进口关税
2009-05-29 03:54  文章来源:驻巴哈马经商处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 

为加强巴哈马零售业的价格竞争力,巴哈马政府宣布将从2009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和消费税,详细清单如下:

消费税率从25%降为10%的商品有:香水、各类箱包。

消费税率从10%降为7%的商品有:运动衣、套衫、开身毛衣、马甲及类似钩织编织品、桌上用品、厨房用品及其他家用消费品;陶瓷厕所用产品、家用玻璃产品;装饰用玻璃产品;照相机及照相闪光设备。

关税从10%降为零关税的商品有:单独进口的电脑显示器(与随电脑进口的显示器税率相一致);

关税从45%降为35%的商品有:建筑用玻璃纤维、环氧钢筋(与建筑业常规钢筋税率相一致);

关税从40%降为30%的商品有:色拉味调料(与其他调料税率相一致);

关税从45%降为10%的商品有:打印机配件(与打印机税率向一致)、手表配件(与手表税率相一致);

关税从35%降为零关税的商品有:血压计(与血糖计及更简便测用器税率相一致);

关税从45%降为35%的商品有:丙烯酸浴缸(与铁、钢浴缸税率相一致);

    关税降为零的商品还有:牙膏、婴儿及成人用抛弃型尿布、妇女卫生巾、  书本练习册字典儿童图书音乐书等类别书籍、避孕套、避孕药具等;用于历史建筑修复和养护的材料;岛内服务用摩托运输工具及其发动机、零部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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